本报讯(记者 盛丽)7月29日,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出台。根据办法,涉及经济社会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文化中心、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公共建设项目计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等事项的文件,均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在政策措施拟订前,要求开展公众政策需求征集,提升政策民需契合度。在政策措施制定中,细化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方式、时限等,如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征集渠道、联系方式等,明确除法律法规对公开征求意见时限另有规定的外,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在政策措施审议中,细化了政府和部门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的方式、人数、次数等。在政策措施执行中,提出了公众体验反馈、社会组织参与、网络问政等多种参与形式;在政策措施落实后,要求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根据评价意见完善政策等。此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计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也在7月29日正式在“首都之窗”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