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在作专委会审议意见报告中提出,应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伴随北京城市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大量涌现、持续壮大。对此,市人大社会委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补充平台经济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平台订单分配、报酬奖惩、工作时间等相关算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此外,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
针对一些新兴业态如新能源汽车充电、密室逃脱等汇集在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市人大社会委建议进一步强化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的所有权人、使用人、房屋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此外,本市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研发企业多,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危险化学品库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近年来也发生过危险化学品火灾或爆炸事故。对此,市人大社会委建议加强教育、卫生、科研等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