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为解决自行车停车空间不足问题,标准规定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首先应取消周边50米至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为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方便轮椅、行李箱、买菜车以及老年人等通行,标准规定居民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渗水沥青路面。
为提高无障碍水平,防止盲人走偏,标准规定盲校、福利工厂、盲文图书馆等盲人集中区域周边的城市道路,应在人行横道的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并应与人行道上的盲道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