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 昨天,北京一中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北京一中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123件,在该院受理的全部行政案件中占比近两成。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过半数案件的被告为国家部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7年1月17日通过,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近十年。北京一中院管辖70%国务院部委(局),该院于2009年5月12日受理了第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00余件,其中过半数案件的被告为国家部委。
北京一中院马立娜副院长介绍,十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已经成为北京一中院最主要的行政案件类型之一。北京一中院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伴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以及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三个主要发展阶段。案件从刚开始每年不到20件,到目前每年已经达到五六百件。涉案的行政管理领域已经超过20个。
马立娜向记者介绍,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败诉率经历了由低到高,又逐渐下降的过程,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机关败诉率由2012年的约24.5%降至7.8%。据介绍,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败诉率的大幅下降,一方面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另一方面体现出司法审查及裁判的规制示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此外,虽然案件涉及的行政领域不断扩展,但仍然有超过40%的案件集中于征地拆迁、房屋城建等社会矛盾集中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