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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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行业 不能“带病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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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行业 不能“带病生长”

 

戴先任: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法律专家开展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活动,总结出健身机构格式合同存在的8方面问题。健身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带来了“野蛮生长”的问题。健身行业要健康发展,规范运行,而不能“野蛮生长”“带病生长”。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健身行业的监管,将行业拉出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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