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北京市标准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将发挥标准化对科技创新、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助力作用。
《办法》共设6章50条。其中,在京津冀协同方面,固化“3+x”(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三地行业主管部门)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制定机制,对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机制进行具体规定。同时,在服务“两区”建设上,《办法》创新提出可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促进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技术发展。
为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技奖励评审范围,鼓励将制定标准纳入科研项目评审指标、职称评价考核业绩。此外,创造性地将团体标准制定采用情况纳入社会团体等级评估,将国有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纳入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