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今后,市民“上网”将更加便利。昨天,在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其中规定新建及改扩建住宅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运营企业不得垄断,用户有自主选择权。
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1.6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0.4%。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样板”和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标杆”,本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
条例草案规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平等进入市场,不得实施垄断行为,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本市将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数据安全服务业、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共享经济业态创新,支持自动驾驶全场景运营、互联网医院、数据支撑的研发和知识生产产业发展。此外,本市还将提升数字素养和技能。例如,将组织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计划,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开设数字经济课程教育,支持企业与院校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