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验收服务指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八条加强消防验收服务指导的具体措施。
《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消防验收“包容审慎监管”具体举措,对于首次申请消防验收的,在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中发现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并不会造成危害后果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可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机会,加强技术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在审批期限内整改完成,经市区住建部门确认合格的,现场评定结论可认定为合格。
《通知》还进一步加强了施工过程指导,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市、区住建部门应将涉及消防的施工质量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议或开展首次监督检查时,应当一并告知消防验收有关要求。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高频问题监管,通过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和指导,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发生频率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成本高的问题,过程中的问题过程中解决,尽最大限度在消防验收前消除工程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