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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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差评”类敲诈勒索犯罪须求根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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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惩治“差评”类敲诈勒索犯罪须求根治本

 

瞬间给网店下上千个订单,然后集中退货并给差评;以“没有官方授权”等理由向平台举报,要挟店家交“保护费”……近日,福建莆田警方破获一起网络犯罪案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多地出现类似案件。这些案件通常手法简单粗暴、蔓延迅速,参与者不少是青少年,值得高度警惕。(12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

消费者手中的差评权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差评始终会影响到商家的口碑和声誉,不少商家总是对其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商家这种趋利避害的心理,不可避免地会让一些“差评者”敲诈勒索钱款有机可乘。

任何违法犯罪现象的滋生,总有其特定的土壤。在一定程度上,商家“打铁不够自身硬”,是“差评”类敲诈勒索犯罪多发的重要诱因。因此,在对该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商家也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爱惜自己的“羽毛”,主动摒弃偏离赛道的“旁门左道”,久久为功地在比拼质量和服务、诚信合法经营等方面下足功夫,确保自身经营行为始终规范在合规合法的框架内,不给“差评者”敲诈勒索自己钱款开启任何“偏门”。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惩治“差评”类敲诈勒索犯罪,只有重视其背后商家经营不合规的真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开出治理“药方”,才能从源头上铲除“差评”类敲诈勒索犯罪的滋生土壤,实现求根治本的最大公约数。否则,再严厉的依法打击,都有可能是治标不治本,无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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