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投资、设立基金、捐赠、入股、租赁、提供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12月1日 新华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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