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生活
3上一版  下一版4
 
防疫用品投诉成热点
踝泵练习“冲走”血栓
多吃全谷物胃癌风险降四成
产后束腹恢复不了身材
指导食品经营主体有序复工
不经处理鸡蛋保质期更短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20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州区消协发布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分析
防疫用品投诉成热点

 

近日,通州区消协公布2020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据统计,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和通州区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753件,成功办结8471件,办结率为96.78%。其中,在上半年通州区受理的投诉中,投诉数量较多的企业主要为防疫用品销售企业、商场超市、环保科技企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房产中介等。

受疫情影响 部分领域投诉量激增

口罩等医药医疗用品投诉激增

疫情期间,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需求量暴增,相关投诉也明显增多。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有:一是消费者网购口罩等防疫用品后,商家迟迟不发货或单方面取消订单;二是部分商家趁疫情哄抬物价,大幅提高防疫用品的价格;三是部分商家虚假宣传普通商品具有防护功效,如以普通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四是部分经营者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

教育培训投诉问题明显增多

教育培训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有关教育培训类投诉明显增多。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问题,如虚假宣称合作办学、虚假承诺“保过”等;二是培训质量较差、教师资质存疑,消费者要求退费遭遇推诿拒绝;三是线下培训因疫情改为线上后,消费者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变更培训内容或要求退费,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有的要扣除较高费用,消费者不认可。

预付式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预付式消费涉及领域广、人数多、金额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商家以打折优惠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预付费服务,然后将预付款转变为积分形式,变相限制消费者使用和退费;二是消费者交费后,商家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使用的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三是部分线下服务因疫情改为线上服务,消费者提出降低费用、退费或变更服务内容,商家要求扣除较高费用或拖延拒绝办理;四是部分商家倒闭、易主、变更经营场所,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消费者无法继续享受服务,又无法退回剩余款项。

传统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依然突出

食品安全问题仍是投诉热点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通州区今年上半年受理食品类投诉109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4.75%,在商品类投诉中投诉数量最多。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商家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有的食品已过期或存在异物,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部分食品标识不规范问题,有的食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三是部分餐饮场所存在脏乱差问题,卫生环境堪忧;四是部分保健食品存在违规宣传销售问题。

合同纠纷问题仍然是投诉重点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餐饮、旅游、婚庆、租赁等合同纠纷明显增多。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有:一是消费者预订餐饮、旅游、婚庆等服务后,由于疫情无法正常消费,要求退定金或预付款遭到拒绝,或被要求扣除过高费用;二是租房合同期满或消费者不再继续租住,房屋中介拒绝或拖延退押金及相关费用;三是汽车租赁合同到期,但汽车租赁公司以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或扣取相关费用。

网络消费问题备受关注

通州区虽然大型电商平台不多,但仍有不少新兴电商和网上卖家。疫情期间,消费者网购商品的数量和频次明显增多。从上半年通州区受理消费者投诉数据看,有关电商“砍单”、商品质量、虚假宣传以及平台责任等方面的网络消费投诉纠纷也明显增多。

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有:一是消费者网购口罩等医疗防疫用品后,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迟迟不发货,有的商家甚至不退费;二是部分网购商品质量差,没使用多久就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有的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三是部分网络卖家虚假夸大宣传,随意夸大产品功效,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四是部分电商平台缺乏责任意识,对入驻商家缺乏有效管理,导致消费者退换货不顺畅。

消协提示

结合通州区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分析情况,通州区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消费者都应尽量选择正规平台、正规商家,认真查看商品或服务的有关信息,结合自己实际做出购买选择,并保存好发票等相关消费凭证。

选择预付卡或储值卡消费时,不要轻信商家的打折或优惠宣传,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商家,一次性不要充值太多金额,尽量减少使用周期。

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或家装中介等服务消费时,要仔细查看对方的经营许可证资质,把包括口头承诺、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频次、违约责任以及退费标准等详细内容写进合同。

消费者尽量不要通过网络购买生食、冷食类风险较高食品;网上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颜色和气味是否正常;网购重要商品收货后尽量当场验货,看实物商品是否和网站商品图片描述一致。

消费者应主动学习《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本报记者 博雅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