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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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食品经营主体有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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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指导食品经营主体有序复工

 

为促进食品经营主体复产复工,服务周边百姓,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以业态形式多样的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主体为典型,指导市场所,做好日常许可核查、监督检查工作。

一、明确主体业态,指导许可审批要求。对市场内调料区、副食品区和粮油区的商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根据商户实际经营面积、经营项目、风险高低,明确主体业态和审查规范,严禁从事食品制售项目。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经营主体,逐一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抓紧整改落实,实现食品主体持证合法经营。

二、明确监管要点,规范日常经营行为。重点对“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三个检查项目提出要求,特别关注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严禁私设冷库。规范茶叶、花茶销售,严禁销售药品,严禁销售中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宣传具有预防治疗功能。

三、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统一管理。指导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商户的统一管理,依法审查入驻商户资质,配合商户做好许可申办工作。重视食品安全,减少投诉举报。

四、强化防疫责任,做好疫情常态化工作。指导商户按照防控要求,在开展复工复产的同时落实“清洁、消杀、通风、防控”八字方针,防范疫情风险。指导开办者定期对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做好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力度,保持经营场所环境的良好通风。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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