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走进企业话安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民警通过播放案例警示视频、现场模拟教学、互动问答等方式,针对企业职工日常工作出行方式,重点讲解电动车安装车棚的危害性和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大家切实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3月14日《工人日报》)
毋庸讳言,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收入的提高,现在企业职工日常出行的方式呈多元化,有的开起私家车上下班,更有不少人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可有一些企业职工对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不强,有的驾车为赶时间超速抢道、不正确佩戴安全带;特别是少数电动车骑行者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在机动车上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造成影响。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很有必要。
笔者以为,交警深入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一种将固定法律服务和流动法律服务相结合的交通法宣传新形式,在交警和企业职工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交警不是简单的分发宣传资料,而是面对面以案说法。企业职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当场提问,由交警当场解答。这样的宣传方式很接地气,既有助于提升企业职工的交通安全自律意识和应急处置交通事故能力,也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他们在日常工作出行中出现交通事故,有效提高交通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举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引导大家自觉做到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警企携手共筑平安路,让每一位职工都能“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周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