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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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光护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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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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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光护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梦之路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治支撑,要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推动新就业形态立法,健全应保尽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政策,包括公平就业、薪酬待遇、职业安全、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就业创业扶持等诸多领域,让法治之光护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梦之路。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分类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如何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网,值得关注。(3月13日《经济日报》)

新就业形态是指由互联网平台凭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劳动者与服务消费需求大规模、大范围的组织、调配、任务分派等活动,实现劳动者和消费者直接对接的就业形态。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和增收的重要渠道。

新就业形态岗位以其工作时间灵活、市场需求量大、准入门槛较低等特点,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口,在缓解就业压力、有效配置劳动资源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设立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增多,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陆续完善相关保障制度支持新业态的发展。《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明确,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权益;河北制定专门办法,要求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并强化职业伤害保障。现实中,部分地区的规定办法依然较为宽泛,职业伤害情况非常复杂,涉及从业者职业背景、导致受伤的原因、受伤实际伤情等,需要制定者对不同情形予以规定,来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保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课题,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尊严、有保障,事业更有奔头,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城市发展增添更大活力。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相关企业提供良好保障,平衡好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才能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发挥促经济、稳就业的重要作用。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治支撑,要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推动新就业形态立法,健全应保尽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政策,包括公平就业、薪酬待遇、职业安全、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就业创业扶持等诸多领域,让法治之光护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梦之路。积极探索实施具体可行的办法,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和劳动者合法身份,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特定职业类型纳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范畴。健全与新经济、新业态、新岗位等相适应的劳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协同治理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严格履行责任,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要以法律制度创新推动源头治理,织密织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网,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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