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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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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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9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普法宣传

 

为深入贯彻《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法律意识,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新村街道市场监管所,走进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开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市场负责人、市场内经营商户共20余人参加了活动。

宣讲活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就明码标价规则、价格比较和价格欺诈行为认定、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强调商户在促销活动中进行价格比较时信息要真实准确,严禁存在《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明确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同时结合具体案例,指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价格问题,提示商户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民树立价格法治意识,全面营造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李子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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