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工会经费使用理应服务基层普惠职工
要让劳动课变得生动有趣
送法律讲座 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
“银发就业者”
“心理抗疫” 也很重要
毁坏文物古迹 要依法严惩
期待与职工谈心活动多起来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22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会经费使用理应服务基层普惠职工

 

工会经费开支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是一个原则和方向问题。坚持这个原则和方向,就应该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基层工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服务职工的普惠化服务项目,并且通过制度、政策安排保障实施。

增加对“劳动精神”宣传的支出、提高对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奖励,将“三孩”慰问纳入规定之中……《工人日报》报道,黑龙江省总工会日前下发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适应了时代变化,更符合基层工会的实践需求,凸显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让工会经费支出的钱“花在刀刃上”。此举称得上是“工会经费服务基层普惠职工”的又一例证。

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各级工会历来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高度重视,工会委员会之外单独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足见这项工作的重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收缴力度的加大,工会经费大幅增加。“腰包鼓了”,管好用好“钱袋子”问题显得愈发突出。

工会经费当然需要管好,但管好只是手段,用好才是目的。因此,经费开支是否有利于工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是否能够让广大职工群众得到“实惠”,应该成为审视开支的前提和重点,不仅要看开支是否违规、违纪或存在其他问题,更要看钱花在哪里?是否合理?效果如何?

2018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使全省工会经费使用有了实施细则。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基层工会遇到的开支问题日益增多,职工群众的需求也有了新变化,原有《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固守原有《办法》还是“与时俱进”,实际上反映了两种精神状态。黑龙江省总工会选择了后者,并且为此开展了3轮调研,收集了400余条基层单位在执行《办法》中遇到的问题。

调研是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黑龙江省总工会在修订中首先注重的是新的《办法》与基层工会工作实际的有效对接,对试行《办法》执行中一些模糊不清、认知有偏差的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上级工会制定政策当然要充分考虑下级的实际需求,领导者再高明也不能“拍脑门”“瞎指挥”,否则必然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类似经验教训应该记取。

其次,《办法》在修订过程中还特别注重对时代发展中的新变化予以关注。例如体现在对生育职工的慰问方面,“‘符合国家政策的生育’,无论一孩、二孩还是三孩都可以慰问,而且男女双方均可享受。”这样的修订,不仅惠及生育职工,而且服务国家大局,真正起到了工会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修订《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满足职工的新需求。例如明确规定工会经费可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可用于爱心托管班、母婴爱心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建设支出;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在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的同时,还可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等等,处处体现了“娘家”的贴心服务。

工会经费开支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是一个原则和方向问题。坚持这个原则和方向,就应该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基层工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服务职工的普惠化服务项目,并且通过制度、政策安排保障实施。

□张刃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