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天津市央企中冶天工集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病健康体检。由于一些员工长期处在粉尘、噪声、高温等环境中,此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还检查了岗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肺部功能的慢性衰减、耳部器官的听力受损和神经系统的功能性损坏等,也检查了员工们身体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应现岗位要求的职业禁忌症。(4月2日《今晚报》)
中冶天工集团依法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病健康体检,从源头预防职业病,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利益,值得推崇。
职业健康是全民健康重要的一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1年颁布以来,先后经过几次修订,为劳动者筑起一道职业健康“防火墙”,彰显了国家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最关键是要预防,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加强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对劳动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有效监控。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该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转岗和离岗的健康体检,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健康教育,让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每个职工拥有的权利。这方面,工会应该维护职工的这些权益不受侵犯。
作为提升公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职业健康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防治职业病,创建健康、体面的工作环境是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