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葛先生是青岛市某人力资源公司的职工,因为和原单位存在劳资纠纷,进行维权后进入仲裁庭审程序。庭审当日,由于葛先生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返回,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因此无法参加庭审。若更改开庭时间,将为案件带来许多未知风险。青岛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特事特办,积极与青岛市南区仲裁院沟通协商,最终决定在户外劳动广场开庭。(12月27日《工人日报》)
据了解,在接近零摄氏度的露天里,1台笔记本电脑和3个塑料凳就组成了一次“庭审”。派出庭条件虽然简陋,工作人员依然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认真开展案情核实、出示证据、庭审调查等流程,最终为葛先生挽回经济损失7862元。
这是一则温暖的职工维权故事。眼下,疫情防控是一件大事。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把疫情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当职工维权受到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时,如何确保职工维权“不耽搁”,青岛市总职工服务中心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一方面,维权职工葛先生从疫情中风险地区回来,并且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把室内开庭改为室外开庭。这样一来,既符合了疫情防控的要求,又能及时帮助葛先生维权。
另一方面,考虑职工维权痛点,积极为职工服务,体现了工会“娘家人”的关爱。如果延迟开庭,不仅增加了葛先生的维权成本,而且也给葛先生维权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使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寒风中“工会派出庭”及时为职工维权,充分体现了工会组织的初心,值得点赞。
□陶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