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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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乱象多 消费维权有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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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乱象多 消费维权有实招

 

“个性化” “一对一” “不过退费”……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看起来很诱人,消费者一时冲动签订合同,发生纠纷后却往往维权困难。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北京西城法院聚焦“教育培训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您答疑解惑。

口头约定风险大 书面合同少纠纷

一些培训机构宣传得很好,但对于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目标,甚至包括计算课时费用的标准都是采取口头协商的方式与消费者沟通,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碰到这种情况,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该怎么办?

【案例】

为提高小华的中考成绩,母亲为其报名参加了某教育培训机构的中考目标培训计划。当时小华母亲与培训机构口头协商如果小华的第二次模拟考总成绩比第一次模拟考成绩的总分高出100分以上,则按380元/课时计算课时费,如果没有达到上述培训目标,则按280元/课时计算课时费。  

双方协商后,小华母亲先行向培训机构交纳了1万元的培训费用,培训机构也向小华母亲出具了收据一份,收据中载有380元/课时的内容。但双方就其它培训事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后,小华的模拟考成绩不仅未提高,还有所下降,因对培训结果不满,小华后续并未再参加培训,剩余的培训费也不同意再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机构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培训费12000元。

因为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教育培训合同,双方口头商定的培训目标与课时费标准挂钩的内容均无法得以体现,也就无法获得法院的确认。最终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判决支持了培训机构的诉讼请求。

【分析】

立案庭副庭长张涛表示,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无论销售人员说得多么天花乱坠,都可能无法落到实处,而消费者亦因没有合同依据而可能影响后续的维权。如果已经发生了未签订书面培训合同的情况,建议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协商补签书面合同,将自己关注的问题体现在书面合同当中。

全额退费附条件 “保过协议”慎签订

很多培训机构会打出“考不过全额退款”的广告,如果真的没考过,消费者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费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么?

【案例】

李先生想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添加了某培训机构班主任的微信,班主任多次销售一年通过网络课程班,价格为15000元,并承诺考试成绩发布后,不通过可以选择退全款,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后李先生考试成绩未通过,与培训机构的客服联系,客服称会有专人联系退款事宜,但后续联系人称只会给相应课程的补偿。李先生认为自己上当受骗,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李先生与培训机构订立的教育培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属合法有效。培训机构承诺在李先生未能通过考试的情况下可选择全额退款,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故应当向李先生全额退还培训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李先生培训费15000元。

【分析】

法官文潇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该类协议之前,不要盲目,应当首先了解培训机构的师资情况是否优良、培训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自身情况及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项目。

同时,还提醒消费者,某些教育培训合同表面上看是保过协议,但实际可能是存在附加退款条件的合同条款,如果消费者没能注意而盲目签订合同,很有可能遭遇培训机构拒绝退费的风险。

约定合同不得转 单方转让无效力

不少消费者反映,本来是与A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但在后续履行的过程中变成B培训机构的人员在进行培训,一旦碰到问题,A培训机构和B培训机构互相推诿,消费者该怎么办呢?

【案例】

吴女士与A培训机构签署了《舞蹈课程协议》,约定A机构向吴女士之女提供98课时的舞蹈培训课程,总价款18950元,并约定协议不得转让。后因培训场所被封,吴女士的女儿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此后,A机构与B机构签订《教育机构打包转让协议》,约定A机构就其旗下教学点、学区设施及所有已登记的学生资源等一并打包转让给B机构。吴女士不同意合同主体变更为B机构,也不同意A机构将其安排至其他场所完成教学,认为A机构的行为系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课时费14080元。

【分析】

立案庭副庭长张涛表示,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有“协议不得转让”的内容, A机构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协议,并不对消费者一方发生法律效力。授课场所被封,A机构无法在此继续履行合同,且吴女士拒绝接受A机构在其他场所履行合同,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A机构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最终,法院判决解除《舞蹈课程协议》,A机构退还剩余课时费14080元。

□本报记者 杨琳琳 通讯员 田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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