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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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将实施“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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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评办发布2021年度人事考试计划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将实施“告知承诺制”

 

本报讯 (记者 张晶) 3月6日,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评办”)发布2021年度人事考试计划,拉开了全年考试的序幕。随着报考“日程”的敲定,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报名环节还有一项新“动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工作机制。

除以下两种情况外的报考人员,均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是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是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启动报名前,市考评办会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的考试文件栏目,公布该项考试的报名文件,告知考生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流程和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等。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按照系统提示作出承诺,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在核查与监管环节,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市考评办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市考评办将采用在线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市考评办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站右侧的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了解更多关于告知承诺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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