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业,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并不少见。辛辛苦苦搬到另一座城市,只身奋斗大半年,和公司总部的交流全凭微信、邮件,时常会产生一种“无人来管”的失落感。而若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这种感觉更甚:公司发来一纸解除通知,自己想去维权,却发现自己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不受理。(2月24日 《劳动报》)
异地就业劳动者权益亟待用人单位加强保护。要知道,无论是业务需要还是企业扩张,劳动者遵从安排到异地工作已属不易,在其权益保障方面就更不能打折扣。倘若让异地就业的员工存在“无人来管”苦恼及失落,不仅对员工不公,更不利于事业的发展。于企业应该认识到,在外的员工也是“家人”,同样更需要厚爱一等。
需要通过政策的完善,让异地就业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比如,当前上海的部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纳入管辖范围,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哪里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有可能接受劳动者的仲裁申请。还如,网上仲裁庭的线上服务,也能方便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些举措就值得称道。
此外,也需要多部门协作,保障好异地就业劳动者权益。诚如媒体所言,伴随着区域化经济的发展,双城通勤模式将越来越普及,人社、法院、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也会更加关注“双城职工”,化解他们维权中的道道坎坎,铺上一条平整的维权之路。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应打着“异地”这个擦边球,规避自身理应承担的职责。当然,对于从业者来讲,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