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二……”2月19日晚上11点多,聊城冠县一小区内响起号子声,小区物业及十多位居民合力,将消防通道内停放的车辆抬起,放到旁边人行道上——原来,小区变压器附近突然起火,而消防车却被多辆电动四轮车挡住去路,情急之下,居民自发抬车,将堵路的车辆抬走。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紧张扑救,现场火势被成功扑灭。(2月22日 《齐鲁晚报》)
众所周知,在火灾险情发生的危急关头,消防车出警扑救极为关键。此时,消防车在赶往火灾现场的途中“一路畅通”是何等的重要,哪怕能提早一两分钟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甚至挽救被大火包围的人的生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接警火速赶往现场的消防车很难做到“一路畅通”。在许多居民小区里,一些居民不是把车辆随意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就是杂七杂八的旧家具、旧自行车等杂物堆放在消防通道上,致使消防车在救火之时被堵,不得不“干着急”。正是一些居民的肆意霸占消防通道,使那些本不该消失的生命和财产却因消防通道被堵而延误扑救时机。这实在令人感到惋惜。
笔者以为,打通“消防通道”不能全靠“众人抬车”,而应用法律重拳打通“堵点”。同时,要设立举报奖励制度。要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大胆地对“占用消防通道”的不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不占用消防通道”的良好氛围。□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