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到,对于危害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安全,破坏老城、三山五园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空间环境,不符合保护规划有关建筑高度、建筑形态、景观视廊等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产权单位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必要时,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对单位、个人的房屋依法征收后组织实施改造。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对于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产权单位可以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必要时,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对单位、个人的房屋依法征收后组织实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