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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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脱缰”热气球系好“安全绳”
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 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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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 值得各地借鉴

 

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实施,平顶山市被定为唯一试点市。(1月25日《河南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和环节,目的是通过康复手段,促进工伤职工恢复和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更好地重返工作岗位、回归社会,增强工伤职工的幸福感、自信感、归属感。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重工伤补偿、轻工伤康复这种现象在政府人社部门和工伤职工本人双方都普遍存在。这对于职工而言,既不利于工伤保险的鉴定,更不利于职工身体的康复。

此次,河南省人社厅在平顶山市开展工伤职工“先康复后鉴定”试点,无疑具有引导作用和示范意义。这不仅让工伤职工的身体能够得到及时的康复,而且也解除了工伤职工保险鉴定的后顾之忧,不再像之前那样,为了工伤保险的鉴定而拖延了时间,耽误了工伤职工的身体康复。可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的做法,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各地借鉴和大力推广。

当然,推行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还需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并完善相关制度,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形成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和医疗机构之间有效衔接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这项惠民举措真正形成长效机制,从而帮助工伤职工尽快恢复身体健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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