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江苏无锡的蒋某因工作不顺心,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砸坏两辆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近日,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据最高法相关意见,对故意高空坠物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针对高空抛物坠物社会危害性大,且屡禁不止的问题,需要在提高住户安全意识的同时,更需要相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构建一张“立体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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