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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草案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名录认定、保护利用等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对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不同,管控力度各有差异。其中,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风貌恢复建设以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等建设活动。
对于历史建筑怎么用的问题,修订草案提出,本市鼓励和支持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放。保护责任人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应当遵守先保护后利用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开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