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与丰台区法院共同启动消费争议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签订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
此次“诉调对接”合作协议,通过五项创新举措,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零距离”对接通道,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争议,法院依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符合有效要件的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二是丰台法院在丰台市场监管局设立巡回审判点,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争议,在巡回审判点依法进行现场确认或审理;三是实现信息反馈通报机制,建立双向数据交互,构建多部门、多科室的信息协同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协同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四是实行复杂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定期开展疑难热点问题研讨和对策研究,互相征求处理意见和建议,互相启发工作思路,探索同类法律纠纷的解决措施,实现纠纷解决处理规范统一;五是建立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全面提升两部门工作人员消费纠纷综合处置能力,培养消费纠纷调处全能人才。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与丰台区法院“诉调对接”的建立,优化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序对接,为构建丰台区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毛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