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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不是违法违禁品的“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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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微信不是违法违禁品的“自由贸易港”

 

8月12日,微信发布《关于打击利用微信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行为的公告》,其中透露,近半年以来,通过用户投诉举报数据,并经核实确认,共计对16000多个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微信账号进行了阶梯式处罚,对5000多个涉“违法违禁品”售卖微信群进行封群处理。(8月13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商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然而,微商也并非一块“净土”,形形色色的违法违禁品在各大微信购物群里叫卖、兜售。售卖违法违禁品,严重违反《刑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微信不能成为违法违禁品的“自由贸易港”。

微信团队从2011年起对违法违禁品的非法售卖行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打击,彰显了依法打击商品违法销售行为的平台主体责任。一般指国家规定限制生产、购买、运输和持有的枪支弹药、刀具、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迷药、毒品、淫秽书刊、保护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一些不法分子觊觎违法违禁品的暴利,为了逃避打击,纷纷转战微信这一阵地。

针对售卖违法违禁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微信建立了阶梯式处罚,从删除违规售卖信息到永久封停账号,直至向公安等部门反馈、报警。对微信销售违法违禁品的行为不能止于删除违规信息和永久封号,更不能“重要的话说三遍”,而应与公安、食药、市场管理等部门实行信息的无遗漏对接,使一切售卖违法违禁品的行为都能接受法律的严惩,不留回旋余地,不留侥幸之心。□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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