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赖账的理由千奇百怪。2018年,全国法院集中向“失信被执行人”宣战,成都法院更是在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基础上进行机制升级。据统计,去年1-12月,成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125件,执结116928件,同比增加88076件;首次执行到位金额141.5824亿元,将53607名自然人、法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85人,拘留553人。(1月22日《华西都市报》)
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各地法院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将“老赖”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让“老赖”在公告栏、报纸、电视、网络上“露脸”丢人,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成都中院在这些惩戒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机制升级,和成都市公安局联合构建查控、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根据该机制,符合条件且经法院和公安局审批后,警方可对查控对象开展临时布控。在这些限制措施的“围剿”之下,不少 “老赖”主动还清债务。
要让“老赖”服软还钱,惩戒措施必须硬。在“老赖”眼里,“面子”分文不值。“老赖”不顾面子,却不能不顾涉及到切身利益的“里子”。要彻底解决“执行难”,还是要完善司法执行制度,大幅提高“老赖”赖账成本——除了要求“老赖”履行还钱义务,还要采取全方位的惩戒措施,拘留、罚款等都是选项。
□谢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