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机关干部下基层,既是工作也是体验
对违法“保健酒”要“除恶务尽”
快递“被签收” 损失谁来负?
遏制手机APP“越权” 需要法律规则跟进
“雷人”回复
生命通道不能“此路不通”
无人货柜 不能无人监管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违法“保健酒”要“除恶务尽”

 

一款名为“清宫御酒”的“保健酒”,早在2015年就上了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黑名单”,且厂家及其品牌被注销,但仍公然销售达两年之久。日前,深圳警方在粤湘两地破获这起非法“保健酒”案,刑拘9名嫌疑人,涉案产品价值近千万元。(5月8日新华社)

查封违法添加处方药的网红“保健酒”,值得称赞,但这并没有阻止这一违法酒流入市场,违法酒的库存酒及“山寨酒”仍然“祸害”社会。这暴露出当初的执法存在疏漏,在对厂家进行查封时,没有对库存的违法酒进行及时而彻底的清理,而让这些库存违法酒流入市场。另外,“清宫御酒”被查封后,山寨“清宫御酒”取而代之,转入地下生产与销售,这背后暴露了对小作坊式违法酒制售行为的监管难题,这并非只是在查封“清宫御酒”上才会遇到的问题,小作坊式生产加工,作案手段隐蔽,链条追溯困难,是食品药品监管的难点、痛点。

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相关部门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时,要能一查到底,不能给不法分子以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机会,你给他们以喘息之机,他们就可能会咆哮起来。更要能弥补监管漏洞,织密制度之网,给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以不遗余力的迎头痛击。

如果制度总有疏漏,打击总不彻底,相关违法行为也就不可能得到根治。制度的疏漏、打击的不彻底,就总是能漏掉“犯罪种子”,让违法犯罪行为能进入“第二季”,这只会增加执法成本,造成消费者权益的更大损害,让社会治理进行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戴先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