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说明昨起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4月17日。市民可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据介绍,本市目前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26个,市级代表性项目273个,区级代表性项目778个。在市人大法制办、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市文化局着手《条例》起草工作,形成了目前的《条例(草案送审稿)》。
送审稿明确,支持传统工艺类项目开展多形式的拜师收徒仪式,建立人才培育体系和传承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序列评定机制。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及义务,送审稿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性传承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妥善整理、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等义务。如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将被责令限期改正。
同时,送审稿提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鼓励和支持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综合实践课程,或者将具有北京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