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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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出台“兴十条”服务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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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兴出台“兴十条”服务高层次人才
在区内创新创业期间承租公租房可免租金
 

本报讯(记者 孙艳)昨天,记者从大兴区获悉,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大兴区出台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兴十条”,从联系服务、住房、医疗、教育、金融服务等十个方面支持人才扎根大兴发展,营造人才引聚氛围。

“兴十条”提出,结合大兴区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将区内全部高层次人才纳入联系服务范围。每名局级领导干部联系2-5名人才,定期进行座谈、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听取意见和建议,发挥人才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在住房方面,大兴区将筹集专项房源,为在区内创新创业期间承租公租房的人才免除租金。设购房补贴,鼓励人才在大兴区内购房安家、扎根大兴;在医疗服务和子女就学方面,每年组织人才进行健康体检;将区内6家医院作为人才定点服务医院,通过优化诊疗流程,大幅缩减普通门诊挂号时间,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团队等措施,为人才及家属提供优质高效就医服务。结合人才在大兴区创新创业的实际情况,在学前和义务教育的各学段,为人才的适龄子女提供入学(园)服务;创新人才比较关注的金融服务问题,大兴区将量体裁衣,将区内5家银行作为首批金融服务定点机构,建立人才所在企业与银行直接对接平台,提供专属大客户经理、上门服务和定制金融产品、海外市场拓展等“金牌增值服务”,以市场化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同时,在政务协调、学习考察、工作居住及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为人才提供行政审批优质服务、国内考察交流、申办工作居住证、区内观影和旅游等服务。

近年来,大兴区持续推动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发展示范区建设,先后出台了《建设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开展 “新创工程”领军人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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