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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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工服务热线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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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陈先生问:单位刚刚成立,如何建会?

答:职工找到其上级单位工会,要求其指导建会,提供其所在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电话咨询。

法律咨询

岳先生问:职工在单位工作12年,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现在经济不景气需要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应该得到什么补偿,职工现在还有没休完的年假怎么核算?

答: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年休假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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