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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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竹林七贤
20.儒家教化
21.犀牛故事
22.贾让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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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竹林七贤
【出自《资治通鉴》卷第七十八魏纪十元皇帝下景元三年(壬午,公元262年)】
竹林七贤(局部)明 仇英
 

魏正始年间(240-249),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七人,常在当时的山阳县(今河南辉县、修武一带)竹林之下,喝酒纵歌,世谓竹林七贤。后遂用“竹林宴、竹林欢、竹林狂、竹林笑傲”等指放任不羁的饮宴游乐,或借指莫逆的友情;以“七贤”比喻不同流俗的文人。

在政治上,嵇康、阮籍、刘伶对司马氏集团均持不合作态度,嵇康因此被杀;山涛、王戎等则是先后投靠司马氏,历任高官,成为司马氏政权的心腹。向秀在嵇康被害后被迫出仕。

在文章创作上,七人是当时玄学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思想倾向略有不同。嵇康、阮籍、刘伶、阮咸始终主张老庄之学,山涛、王戎则好老庄而杂以儒术,向秀则主张名教与自然合一。

当时社会处于动荡时期,民不聊生。文士们不但无法施展才华,而且时时担忧生命,因此崇尚老庄哲学,从虚无缥缈的神仙境界中去寻找精神寄托,用清谈、饮酒、佯狂等形式来排遣苦闷的心情,“竹林七贤”成为这一时期文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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