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全国两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让年轻人交得起首付 买得起房子
立法规范家政服务行业
推进废旧汽车绿色拆解再利用
谨防职工民主权利“悬空”
改变出口企业“内外有别”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协委员就深化国企改革问题呼吁:
谨防职工民主权利“悬空”

 

本报讯(记者 孙艳)此次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国企改革也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一个话题,谈到如何深化国企改革,委员们提到,要多倾听职工心声,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国企改革仍将通过市场手段退出落后产业、淘汰低效产能,部分国企转制重组在所难免,企业性质和职工身份必然发生变化,也必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对此,委员们呼吁,在“二次改革”中要充分吸纳此前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倾听职工声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邹先荣委员提出,不管怎么改,首先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国企改革方案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这是普通劳动者对国企改革最真切的期盼。在制定改制方案过程中,应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尽可能把职工合理、合法的诉求吸收到方案中来。

委员们提到,虽然国企大多建立了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但在深化国企改革过程中,仍需谨防职工民主权利“悬空”。有关制度机制的内容、形式乃至程序,都需做“扎实”。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罗茂乡这次专门提交了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提案。他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对未经职代会审议的改革改制方案和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不予批复实施。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