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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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建议促进职工职业发展
工会应不断完善职业资格体系建设
当前主要任务是解决劳动争议
正在推进10项主要教育活动
劳资政委员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维护职工权利应从解决劳动争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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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赵炳起(韩国劳总首尔地域本部副议长、韩国邮政工会首尔地方本部委员长)
劳资政委员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由劳、资、政三方组成的社会性协商机构——劳资政委员会是为克服经济危机而应运而生。当前工会活动不仅局限在经济、社会方面,工会还积极支持工人运动出身的候选人参选,参与设立劳动者政党等,努力在政治领域增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以韩国工会总联盟(韩劳总)为代表的工会组织,在关注和维护工人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想方设法使工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实现工人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全面维护。韩国工人运动的新动向说明韩国劳资关系正在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完善协调功能等方面逐步改善。

这个机构是在1998年1月15日成立。1999年5月,制定了劳资政委员会法,使它从此成为了常设的对话性机构。2003年6月25日,自成立以来,到2013年度4季度,166个协议事项中有133(80%)个已执行完成,还有6个正在执行中。

作为总统顾问机构,劳资政委员会会同公益委员对产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必要时会签订有关的社会协定。特别是2004年2月签订的关于增加就业机会的社会协定,为国内劳资关系和雇佣状况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值得注意的是,劳资政委员会的协商和协议事项,大部分都在政府决策中得到了体现,有的甚至通过国会立法而得到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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