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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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线上消费 欺诈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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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来临
揭秘线上消费 欺诈套路

 

近年来,网购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享受便利的同时,由此产生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虚构等消费欺诈类型也困扰众多消费者。那么,在线上消费场景多样化的背景下,消费者应如何避免踩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呢?为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发布消费提示。

识别无效商家格式条款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须注意识别:

1:商品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无法现场体验商品或服务的网络消费者设置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除定作、鲜活易腐、特定的数字化产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对网购商品不满意的,在保持商品完好的情况下,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对于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的,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其无理由退货权。

2: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在日常生活中,快递员往往依消费者要求将商品放在快递柜、代收点或家门口,很多情况下消费者都无法当面签收快递,但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因此,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等内容,实质上增加了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了商家自身对商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转嫁了商品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该“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3:消费者超出异议期对网购商品不能提出质量问题异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检验的部分,仍可就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4:网购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上述规定,买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经营者若使用格式条款排除买家住所地法院的管辖权,属于不合理地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应当认定无效。

识别网购商品消费欺诈

消费欺诈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虚假宣传型欺诈 典型表现为虚构、夸大商品功能或效果。如某平台商家宣称商品材质为纯棉,实为化纤。《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禁止虚假广告,若经营者通过直播、图文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主张欺诈。

隐瞒缺陷型欺诈 典型表现为经营者未全面、真实披露商品信息,故意隐瞒商品缺陷,以次充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要求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信息,故意隐瞒缺陷可认定为欺诈。例如,消费者从某平台购买手机后发现耳机功能故障,维修过程中发现该手机经过非授权的改装或者拆卸,消费者主张消费欺诈诉至法院可得到3倍赔偿。

伪造资质型欺诈 典型表现为经营者伪造资质文件误导消费者。如消费者从某网店购买知名白酒后,发现该店铺白酒销售资质是伪造的,且所购名酒为假冒商品,此时可主张假一赔三。

价格虚构型欺诈 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大数据杀熟、价格明降暗涨等形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对于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按承诺价格履行或主张赔偿。

遭遇欺诈可多种途径维权

法官提示,在遭遇线上消费欺诈时,消费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权益。

首先是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自行联系商家,说明问题并要求退款或换货;如果商家不配合,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平台通常会介入处理。如果仍然不能解决争议,可以选择合法投诉途径,以拨打12315热线等方式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供投诉举报信息并提交商品信息、订单截屏、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赔偿。

从维权成本、便捷程度而言,协商途径基本采取电话或者网络形式,不需要再付出额外费用;诉讼则有一定的诉讼周期和费用。从权威性角度而言,协商途径旨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现实争议,采取和解方式,而在争议较大无法和解的情况下,诉讼途径则基于法律作出孰是孰非的判定,不仅会终局性解决当事人争议,也会明晰相应争议的法律规则。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则处于协商与诉讼途径之间,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调查处理消费者争议的行政途径。消费者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拨打12315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书面举报材料等途径提起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若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一般会在受理后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商家整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若投诉人对不予受理、不予处罚决定不满的,还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报记者 盛丽 通讯员 郝良珍 王一飞 李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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