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4月9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总工会会同该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泸县花园音乐广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健康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的内容主要是宣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如什么是尘肺病、职业病,该如何预防职业病等。(4月11日《四川工人日报》)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和一般疾病不同,多是长期慢慢积累所致,其中有的职业病可能在数年之后才发病。泸州市泸县总工会会同该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健康宣传月”活动,有利于强化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笔者以为,这样的活动应该多多举办。
近年来,尽管全社会对职业病的防治越来越重视,但在现实中,仍有一些企业职工的工作条件恶劣,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比如,有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不注明职业病危害因素,一些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了职业病的潜在侵害;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没有给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没有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也没有按规定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甚至故意隐瞒职业危害等,从而导致一些职工患上了职业病。
预防职业病需要企业、职工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企业要在硬件设施上做好防护,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此外,有关部门要大力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广大职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增强防范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刘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