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宗晓畅)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平台作为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的重要阵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数字平台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角色和责任却往往被忽视或淡化,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社会保障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发挥数字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制度。
皮剑龙认为,数字平台通常采用灵活的工作模式,使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和地点。然而,这种灵活性也容易导致新业态从业者难以享受到稳定的社会保障。数字平台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设计尚存在缺陷。目前,大多数数字平台并没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数字平台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应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
为此,皮剑龙委员建议,为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多样化需求,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导构建一个灵活多样、层次分明的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可涵盖多种社会保险产品,如基础保障型、商业增强型以及短期应急型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选择。从业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收入状况和个人需求,自由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类型和保障期限,从而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获得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社会保险保障。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压实平台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