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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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好增进劳动者福祉
健全完善生育保险法律政策体系 有效保障职工生育权益
发挥数字平台作用 进一步完善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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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提交界别提案
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好增进劳动者福祉

 

本报讯 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3月4日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好增进劳动者福祉的提案》,聚焦劳动者自身发展和权益维护提出意见建议。

提案指出,数字经济催生出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给经济和就业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劳动者自身发展和权益维护也还面临许多新挑战,包括数字化转型加速就业市场的结构性变化,数字化产业工人缺口较大,数字转型过程中“去劳动关系化”用工模式给职工权益保障带来新问题。

对此,提案建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数字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加大财政支持,针对数字企业增加边际税率,增强保障数字化失业人群的能力,通过财政资助的方式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改革教育体系,加强数字技能与知识的培养,对那些尚未步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学生,设置更多能够帮助其适应数字转型的课程。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数字技能分类,根据技能分类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制定和实施劳动力培训计划,鼓励民营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帮助工业时代的劳动力适应数字技术的工作环境。

提案提出,推动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数字人才培养体系。改革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中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引导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等,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与范围,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与此同时,完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为重点,实现有条件企业自主评价全覆盖,建立健全技能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支持企业自主设置数字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自主开展人才评价。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拓宽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贯通领域,更好搭建两类人才成长平台。

提案呼吁,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加强政府管理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平台经济规范治理体系,发挥平台经济技术密集、数据密集和资本密集优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社会民生。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二次分配制度,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平税收征管体系,研究出台数字调节税,让数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加大现行社保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一套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平台企业自觉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

(朱欣 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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