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基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要强化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把这一惠及广大劳动者的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劳动者构建起全链条的保障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一函两书”制度的基本内涵、适用范围,工作主要目标,以及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等内容,致力于以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为抓手,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月23日《工人日报》)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大幅增加,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实践当中,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加班费、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此来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效果。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一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身法律意识不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不强,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将面临困境。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于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双方协作配合质效,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向制度要动力,把工作做在前头、做在平时,注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保护劳动者、激发创造力,离不开制度机制保障。要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广大劳动者排忧解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好激发广大劳动群众劳动创造的智慧和力量,筑牢更坚实的发展基础,汇聚更强大的前进动力。
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基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要强化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把这一惠及广大劳动者的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劳动者构建起全链条的保障体系,推动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