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楼道属于房屋的公共设施,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不得擅自占用楼道,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近日,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城管、消防、社区、物业等部门联合对东直门南小街一幢楼房内近10处私装房门侵占楼道公共空间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还公共空间于全体业主居民。
近日,记者跟随城管、消防执法人员及社区、物业工作人员来到位于东直门南小街一幢楼房的7层,出电梯右转正对一家住户的房门,但紧邻房门右侧就是另一道房门,门上粘贴了对联和“福”字,若不仔细看还会认为这道房门内是另一家住户。“这就是私装的房门,房门与天花板之间是悬空的,里面堆满了各类杂物,面积3至4平方米。”北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苏智说道。在与私装房门的业主进行沟通后,执法队员要求该业主打开房门,将被当做“储藏室”里的物品进行清理,配合拆除工作。
据了解,前期根据居民提供的举报线索,北新桥街道各部门联合对该幢楼进行了“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在楼道内私装房门圈占公共空间的行为将近10处,部分居民使用推拉门、栅栏、彩钢板等多种方式对楼道进行了“封闭”。由于拆除空间有限,全部采用手工拆除,执法部门历时两天将其拆除完毕。
“楼道内堆放杂物大部分都是易燃物,加上现在天气炎热且缺乏人员看管,一旦遇有明火就会发生火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北新桥消防队员梁志斌告诉记者。
执法部门提醒公众,楼房内的楼道属于房屋的公共空间,不得采用安装房门、栅栏等形式据为己有,堆放杂物。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应及时举报。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加强监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边磊 通讯员 刘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