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立案调查一起燃气管线损毁案件,位于窦店镇一社区南侧10米处有人进行污水管道挖掘,造成燃气管线损毁、燃气泄漏。
经查,当事人为某物业管理公司,该单位在进行污水管线挖掘施工作业过程中将燃气管线损毁,造成燃气泄漏。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行为,且配合相关部门现场将损坏燃气管线抢修完毕,将挖掘的路面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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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行为,影响了本市的公用事业管理秩序。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房山区城管执法局在此提示,进行挖掘施工前,务必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相关信息,并依照燃气供应单位反馈的信息做好管线保护后进行施工。
(李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