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被告某通信公司因多次电话推销套餐升级业务,且被拒后仍不停止,被判赔偿原告孙某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700余元。治理骚扰信息就该“零容忍”,应通过立法与多种技术手段、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根治骚扰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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