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施行以来,本市共有2383户企业通过确认制办理了登记业务,自贸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
9月1日起,本市自贸区内的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上市公司除外)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可自主选择适用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与普通登记模式相比,登记确认制便利化优势更加突出。在申请材料方面,选择确认制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可通过提交承诺书的形式,省去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文件等过程性、自治性材料,进一步精简了登记申请材料,为申请人省时间、减压力,便利市场主体投资创业。
此外,申请方式也更加便捷。确认制突出“不见面”服务模式,申请人可登陆“e窗通”平台,在线填报、一键承诺、全面提交,完成确认制登记申请,无需线下反复跑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此外,确认制强调充分发挥信用公示的作用,不再审查章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