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9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人靠衣装马靠鞍。为提高商品“颜值”并卖个好价,商家对商品适当包装本属正常。然而,为追求商品卖相刻意过度包装,既是本末倒置的“用力过猛”,也是人为增加商品成本、抬高商品价格、加重消费者负担。过度包装顽疾屡治不改,背后有着诸多复杂原因。首先,法律规范不健全,让商家利用过度包装的行为缺乏刚性约束。虽然目前我国已制定了10余项包装国家标准,但尚无规范包装的专门法,相关法律规范散见于《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上位法中,治理过度包装的法治化手段明显不足。
其次,市场化监管手段的缺失,更是让商家对过度包装患上了“赢利依赖症”。商家过度包装商品的目的,主要是借此提高促销效果。只有让商家在这方面没有收效,才能倒逼其主动放弃对商品的过度包装。然而在实际监管中,对商家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处罚,大多停留在增加包装处理费用层面。如此不仅让商家因违法成本低而不愿通过技术创新给包装“瘦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过度包装的治理恶性循环。
给过度包装“瘦身”,必须全链条推进。细观此番《通知》中出台的具体治理举措,既有以技术创新推动包装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又有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的细化措施;既有对鼓励地方健全法律法规的具体安排,又有对监管执法的严格要求,以及对绿色简约消费理念的培育,全链条治理对过度包装开出了良方,必能有力促进过度包装真正“瘦身”。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