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东江门台山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进企业每月一小时”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启动仪式在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举行。(9月8日《南方工报》)
“进企业每月一小时”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是台山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在服务职工和企业、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的又一创新举措。近年来,该市设立法律援助处驻市总工会工作站,深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及时排查化解劳资纠纷。同时,与市人社局、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就劳动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有效沟通对接,形成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为职工提供优质、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众所周知,企业应该依法用工,职工应该依法维权。“依法”的前提是企业和职工都要懂法。现实中,不乏这种现象:企业认为用自己制定的制度加强管理不会有错,但客观上却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职工权益;职工用自己认为“靠得住”的方式维权,本来有理结果涉嫌违法。究其原因,就是部分企业和职工法律常识的欠缺。开展“进企业每月一小时”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有利于普及法律常识,提高用工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
关于公益法律服务进企业,笔者提两条建议。一是“进企业每月一小时”法律服务内容,应该更具针对性和贴近性。提供法律服务的专家讲解法律的同时,可以结合具体案例,一方面提醒相关单位杜绝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不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社保等现象;另一方面,告诫职工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自己权益受损时如何依法维权。二是这项公益法律服务不能停留于“每月一小时”,建议设立专门的法律服务热线,平常也可以给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互动服务。如此,会更受企业和职工欢迎。
公益法律服务进企业,既有助于企业规范用工,也有助于职工合法维权。如此有意义的工作,工会组织有必要“上心”,做得更好。□余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