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少参加各种测评,但给单位打分,还是第一次!”日前,湖南省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举行职代会,会上除了进行既有议程,职工代表们还多了一项工作——对单位“职工幸福指数”进行测评。(9月5日《工人日报》)
对劳动报酬满不满意?休息休假落没落实?福利待遇怎么样?针对这些关系到职工满意度的问题,今年4月开始,湘潭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推出职工幸福指数测评制度。测评结果既将作为企业改进职工工作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企业、企业负责人参与评优评先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审查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单位工作环境、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及各项服务工作做得怎么样,职工最有发言权。然而,一些单位往往忽视了职工的评价和意见。有的单位总结工作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主观臆断出职工“非常满意”的结论;有的自我感觉良好,认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规职工就应该满意”。
职工幸福感如何,理应由职工说了算。有单位尝试这项工作,确实是一大进步。笔者认为,做好这项工作,尤其要注意两方面问题。首先,因为职工满意度的测评结果被列为“企业、企业负责人参与评优评先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审查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所以有必要防止有人通过暗示、利诱等方式干扰职工测评,必须严肃测评纪律、畅通测评举报渠道。二是单位应该将职工不满意或满意度低的方面要列为重点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落实进度。否则,“年年测评年年原样”“职工说了算”成了“说了也白说”,这样测评也就失去了意义。
“职工说了算”的幸福感最真实。只要真正做到“让职工说了算”,职工的幸福感想必会越来越强。□余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