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因特定事由发生,诉讼时效期间在特定期间停止进行,是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障碍,其使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处于暂停状态。新冠疫情属于突发异常事件,构成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新冠疫情作为一种不可抗力,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但并非疫情期间所有的合同纠纷,均应中止诉讼时效。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权利人无法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内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虽有疫情作为不可抗力,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发生,但该事由没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内,或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内,但该事由并不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所以,疫情期间的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止,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做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合同情况,判断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房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