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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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劳动竞赛引入困难职工帮扶也是工作创新
保障好户外劳动者的“夏季特权”
“零工客栈” 值得推广和丰富
集中力量解决
要加快构建 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职工心愿”要征集更要落实
谨防“超长预售” 损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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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6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好户外劳动者的“夏季特权”

 

连日来,西安的“暴晒模式”让人酷暑难当,户外工作者们更是愈发辛苦,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夏季特权”又成为关注的热点。6月21日,西安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各用人单位要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时足额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6月22日《西安日报》)

夏季高温期,也是户外作业人员事故高发期。长时间高温作业,有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按时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以及落实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单位并没有把劳动者的“夏季特权”当成权益保障,在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上搞变通,一些单位明着发津贴背地里扣工资;或拿绿豆汤、西瓜应付了事。而部分职工缺乏相应权利意识,或碍于“饭碗”敢怒不敢言。

保障户外劳动者的“夏季特权”,不能单靠用人单位的“良心”,关键得让政策规定“落地有声”。其一,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以及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拒不改正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其二,监管部门要适时下到一线、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情实况,对执行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政策怠慢、偷工减料或以物冲抵等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零容忍,提升违法成本。

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政策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并建立快速维权通道,简化维权程序,使劳动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援助。□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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